顺手付用户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

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有时也称“顺手付”)依据本《顺手付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规定为用户(以下有时也称“您”)提供服务,本协议在用户和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间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减轻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等。其中,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请用户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用户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用户无权使用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于本协议下所提供的服务。用户一经注册或使用顺手付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理解和接受。

一、顺手付用户服务协议的确认和接纳

(一)顺手付服务是由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支付中介机构依托顺手付软件服务系统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以下简称“顺手付服务”)。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使用顺手付服务前,必须仔细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二)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或变更本协议的内容,最新的服务协议通过顺手付网站公告30日后生效实施。若您于任何修改或变更本协议条款后继续使用顺手付服务,则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或变更,若您不同意,则您应主动立即停用顺手付服务。

(三)您同意并授权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在提供服务前和服务期间向有权机关或组织查询或核实您的相应信息,如客户身份识别等。


二、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您依法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支付产品、享受支付服务的权利。

2.您向顺手付提供有关资料信息时,有权知悉其所提供信息的使用目的、使用范围、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未提供真实信息的后果。您享有账户资料、交易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3.您在购买支付产品或接受支付服务之前,有权知悉顺手付所提供的支付产品或支付服务风险信息。

4.您有权申请支付账户信息查询、挂失、止付、冻结、撤销。若您需对支付账户进行挂失,应及时与顺手付客服人员联系,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或未经您的授权使用您的支付账户或操作其资金,可向顺手付发起挂失,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您使用顺手付服务过程中,可通过顺手付网站的在线客服或客户服务电话与其联系,并获取相关的技术和服务支持。

6.如您在核对汇总和明细对账单时,发现与实际消费不符的情况,应及时向顺手付投诉或反馈,顺手付应设置专门的岗位接受投诉或反馈,分析差错原因,并根据情况进行差错处理。

7.在您与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开通及存续期间,您承诺向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及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及有效期、联系方式、从事职业、通讯地址)。

若您的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顺手付,并依据顺手付要求配合完成变更确认手续。

8.您在使用顺手付服务时,应自行谨慎判断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向您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供您选择,您可以设置默认转账方式(您首次选择的转账方式即为默认转账方式,您也可以调整默认转账方式)、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将根据您顺手付账户的风险管理情况设置转账日限额和笔数,或您自行设置的日限额和笔数进行转账,超出限额和笔数的,顺手付将不再办理转账业务。具体详见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第2项内容。

9.您承诺不把顺手付账户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出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10.您应妥善保管您在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开立的支付账户及其密码,以及安全认证工具。

11.您使用顺手付的网络支付服务时,应确保自身发出支付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12.您承诺发起的交易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得利用顺手付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交易。

13.您承诺不得对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的支付服务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上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运行在本地电脑内存中的数据、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等)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和篡改,不得修改或增减顺手付支付服务系统的原有功能。

14.您承诺不得利用顺手付服务从事下列任何行为,否则,您应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违反依法律或本协议所应负的保密义务;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顺手付服务或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号无法一一对应的;

5)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或其他违禁物;

6)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涉嫌洗钱、恐怖融资、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8)使用无效信用卡号码或他人信用卡号码进行交易;

9)使用无效银行账户或他人银行账户交易;

10)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11)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

12)从事任何可能侵害顺手付服务系統的行为;

1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三、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对您的身份资料及支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您的上述信息从事超出法律许可及未经您授权的活动。

2.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应为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各项网络支付服务功能,并可按照约定向您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3.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应以明确的格式、内容、语言,对其提供的支付产品或服务,依法向您进行全面、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有权注销或冻结您的顺手付账户:

1)您的账户涉嫌实施网络欺诈活动或为网络欺诈活动提供便利;

2)您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或者实施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联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等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3)您被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或假冒他人身份/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

4)您的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无交易且未配合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重新完成身份核实,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有权冻结您的交易及相关账户操作;

5)您的账户一年以上无主动交易,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有权冻结您的交易及相关账户操作,如您需要重新启用,应配合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完成相关身份信息核实工作;您的账户一年以上无主动交易且账户余额为零的,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有权注销您的账户;

6)您实施了其他违法、违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的行为。

另外,当您主动向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申请注销您的顺手付账户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将依据现有流程规范发起您的注销流程。此时,如您的顺手付账户仍有资金余额,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会提示您将该账户内的资金余额转出。

5.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有权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您顺手付账户的数量、类别、限额、功能进行调整,调整的方式将根据您顺手付账户风险管理情况而定,若您已依法申请调整并审核通过的,以您的申请为准。同时,当您的身份校验和交易校验情况符合(或不满足)相关规定时,顺手付有权对您拥有的所有顺手付账户采取开启(或关闭)相关功能、增加(或降低)交易额度的措施,并要求您补充提交相关信息。若您拒不提交,或提交的信息仍不符合相关规定,顺手付有权对您暂停、限制或终止服务。

6.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应确保您的账户资金、交易资金的安全存放和准确及时划转。

7.您应承诺如您故意诋毁或非法损害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声誉的,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可立即终止提供支付服务,并追偿损失。

8.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可拒绝支付或追索您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款项。如您在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的,顺手付有权暂停对您的所有服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服务。

9.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交易赔付制度,除因您的直接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外,对其他原因造成的资金损失应当及时先行全额赔付,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10.如发生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应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告知您相关结果。

11.为提供更高效和优质的服务,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可根据运营需要对顺手付服务系统进行升级,因升级需要暂停或中止提供服务的,应提前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告用户。

12.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支付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相应的服务费用,但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提前通知用户。


四、服务内容

(一)支付账户开立

顺手付可根据用户需要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用户开立支付账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信息查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以顺手付实际提供的为准。主要流程包括:

1.用户在顺手付网站或客户端页面如实填写、提供身份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及有效期、联系方式、从事职业、通讯地址)。

2.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按照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建立用户唯一识别编码,确保有效核实用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后,为其开立支付账户。

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应依据身份核验方式的不同为用户开立相应余额付款功能的支付账户(具体见下表所示)。

支付账户类别 身份核验方式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功能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限额
Ⅰ类账户 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消费、转账 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Ⅱ类账户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消费、转账 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Ⅲ类账户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消费、转账、投资理财 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二)网络支付服务业务功能和流程

顺手付为用户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包括:

1.余额支付,即用户通过在顺手付开立的支付账户的余额进行支付的一种支付方式。用户确认并同意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在用户注册顺手付帐号的同时为用户配置支付账户,并将用户的顺手付帐号与该支付账户相关联,使得顺手付根据您的交易指令,从您的顺手付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划扣相应资金至指定顺手付支付账户,完成支付行为。用户有权使用“账户余额”中的款项进行消费和转账,若余额不足,用户需先开通快捷支付功能,并向“余额”充值,或通过接收他人支付账户的转账来增加本人账户余额。

2.快捷支付,即用户委托顺手付根据用户或商户的交易指令,从用户绑定关联的银行账户划扣和归集相应资金至指定用户或商户的顺手付支付账户,实现账户余额的充值、提现,以及日常的消费、转账等功能。若您需要使用该快捷支付功能,应在顺手付客户端的“我的—我的银行卡”页面输入您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有效期(信用卡持卡人需填写)、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待前述信息经顺手付及您的开户银行校验通过后,方能正常使用。用户已知悉并同意,因本人银行账户的功能、限额、类别等情况发生变化,或本人银行账户被撤销或归并而无法正常使用快捷支付功能的,用户需与银行协商解决并及时通知顺手付,顺手付可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三)投诉处理

1.电话投诉:用户可通过拨打顺手付服务热线电话进行问题咨询及投诉,顺手付电话客服应为客户提供及时的处理回复,对于无法即时处理的投诉情况,顺手付承诺将在最长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顺手付服务热线电话:4001099902

2.邮箱投诉:顺手付提供邮箱投诉渠道,用户可通过投诉邮箱进行问题反馈及投诉,顺手付邮箱客户应为客户提供及时的处理回复,对于无法即时处理的投诉情况,顺手付承诺将在最长七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顺手付投诉受理邮箱:SF_Financial@sf-express.com 


五、知识产权、保密条款及廉洁条款

(一)知识产权

1.在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对支付服务相关的系统、程序、文档、商业标识、产品和服务等享有知识产权,这些内容受法律保护。

2.用户因履行本协议需要使用以上权利的,应经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明确的授权,且该授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权利转让。

(二)保密条款

1.在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就您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等商业秘密(下称“保密信息”),您均应保守秘密。

2.非经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同意,您应承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该保密信息,也不得以不正当方式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

3.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三)廉洁条款

您应承诺不得向顺手付及其关联方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否则顺手付有权进行调查、延迟或停止提供服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处理。


六、不可抗力及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克服、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变化或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有新的政策规定,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银行、电信运营商系统故障、调整升级,或电力中断,或现有技术能力无法防御的黑客攻击、技术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支付服务系统无法正常运作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4.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或免责事由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约或延迟履行,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所导致的对方损失不能免责。

5.本协议内受影响的条款可在不能履行的期间及受影响的范围内中止履行,待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双方应当恢复履行。


七、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1.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款》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所有,但不以您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2.您应充分知悉,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仅提供支付相关服务,如在使用顺手付服务时,因货币贬值、汇率波动等风险的资金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

3.您应充分知悉,网上交易有风险,如您与他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4.您对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所提示的风险和列示措施、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承诺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

5.您承诺不得利用顺手付提供的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或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虚假交易、资金非法套现及其它违法行为。若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发现您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可立即暂停、中止或终止支付服务,且您须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或其他方受损的,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必要时,我方将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及将相关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6.因提供顺手付服务期间相关款项产生的利息及孳息归属,由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所有。

7.如您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行为,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对您实行分级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停止、暂停您名下支付账户业务(支付账户余额向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除外)、数字人民币钱包业务等,且不为您开通新的支付账户。

同时人民银行及有关机关亦有权将严重失信名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公示,且可将严重失信名单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具体分级惩戒期限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惩戒期限为三年;

2)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惩戒情形及措施,惩戒期限为二年。

惩戒对象在惩戒期限内被多次惩戒的,惩戒期限累计执行,但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具体惩戒期限以有权机关下发的文件为准。

8、您本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悉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支付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支付账户。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除外),冲突法规则除外。

2、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时,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本协议签订地(深圳前海合作区)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有效期及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您通过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网站或顺手付平台勾选或点击接受并同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之日。

若您与顺丰恒通支付有限公司先前已就本协议项下服务签订有其他相关协议文件的,则本协议一经勾选或点击接受并同意后将自动取代双方之前所签署的该类文件,相关权利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履行。